OIG報告于上周公布,長達33頁,該報告指出“在美國航空管理局(FAA)制定出航空飛行器性能、空中交通控制和認證標準規(guī)范之前,航空安全風險將持續(xù)下去。同時也包括公共飛行器與私人飛行器之間的整合。”
報告還指出,在無人機系統整合到NAS中還存在重大技術、監(jiān)管和管理等障礙。
首先,FAA在無人機飛行技術標準方面沒能達成一致,例如在無人機監(jiān)測防撞系統及確保與地面站之間可靠的數據鏈接等等技術標準難以統一標準。
其次,FAA沒能建立一個完善的無人機系統監(jiān)管框架。比如飛機的認證要求、與有人機一樣制定一套空中交通安全管理程序和無人機飛行系統管理培訓項目等方面有待完善。
再次,FAA沒能有效地收集和分析無人機安全數據來進行風險管控。這是由于美國無人機最大的用戶美國國防部(DOD)難以做到與FAA分享其無人機相關數據,FAA對DOD的做法也是無可奈何。
最后,FAA對無人機飛行行動進行沒有有效監(jiān)督。盡管FAA組建了無人機系統集成辦公室,但對于無人機監(jiān)督檢查員的工作沒有明確,實際的無人機飛行活動缺乏有效監(jiān)管。風險將在美國空域里繼續(xù),直到FAA拿出具體操作方案來。
但據OIG透露,FAA已經完成所制定的17個無人機條款中的9項,比如建立6個無人機測試點、發(fā)布無人機發(fā)展路線、全面規(guī)劃無人機短期和長期綱要等方面。然而,該機構錯過了無人機規(guī)范幾個重要階段的日程表,它還有很多工作需要完成。
OIG最后在報告中說:“自2012年頒布無人機改革法案以來,FAA在無人機進展會議方面取得了一些進展,但該機構完成的進度要明顯落后其當初制定的日程表,包括2015年9月全面對無人機開放空域的目標。如果照此速度發(fā)展下去,最終目標將被延期。”
FAA效率低下,已被各大媒體所痛批過,但被政府機構點名批評還是頭一遭,可見美國社會各界對無人機的期待是急切的,不愿意看到本已經起步較晚的無人機航空再遭變故。(編譯:迎風笑)
版權作品 轉載請注明作者與出處